近日,一面印有“正气凛然、铭法于行”的鲜红锦旗,被受援人送到了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受援人沉甸甸的谢意,也见证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在法律援助下得以圆满解决的暖心历程。
事情源于2025年7月11日,受援人任某某带着满心焦虑走进慈利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她自2021年6月28日起在某幼儿园担任幼儿教师,入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向园方缴纳了500元押金,起初约定月工资为2200元,从2025年起调整为2290元/月,每年寒暑假期间领取800元/月假期工资,但工作4年来幼儿园从未帮其缴纳社保。2025年7月3日,园方仅以口头形式辞退任某某并要求其立即离岗。而当任某某提出补缴社保的诉求时,园方却不予理睬。倍感无助的她,最终选择寻求法律的庇护。
县法律援助中心在详细了解情况并审核其家庭经济情况后,确认任某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法润三湘”志愿律师——湖南科云律师事务所姚惊律师承办此案。姚律师第一时间与任某某进行了深入沟通,耐心梳理案情,指导其收集了相关证据。在掌握了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的基础上,姚律师代为撰写了专业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及证据目录,递交至慈利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法律程序的启动,园方主动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了调解请求。姚律师与任某某充分协商,明确了己方的调解方案,并及时与仲裁委沟通。8月25日,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某幼儿园一次性向任某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返还押金,合计12500元。慈利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调解书》后,园方当场履行了支付义务。拿到补偿款的那一刻,任某某的脸上绽放出了久违的、轻松的笑容。为感谢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姚律师高效专业的维权服务,任某某特意制作了锦旗并亲自送达,于是便有了开头那温情的一幕。
慈利县司法局多年来持续向省司法厅争取派遣“法润三湘”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有效充实了本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办案力量。这些志愿律师的加入,显著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推动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实现质的飞跃,让更多群众在维权路上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力量。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余倩
编辑: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