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慈利县核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核技术利用领域的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的相关要求,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慈利分局督促提醒慈利县辖区内所有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并于1月31日前向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提交上年度评估报告。
据悉,慈利县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共计51家,其中2家省厅发证,49家市局发证。截至目前,已有45家单位申报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对逾期未提交评估报告或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将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第六十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刘少琳
编辑:张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