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县住建局燃气主管部门接到群众来电举报,反映在通津铺镇有人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尽快查处。接投诉后,县住建局燃气主管部门立即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前往投诉地段巡查。
在通津铺镇治超站,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湘GK7XXX小型货车疑似装载液化石油气钢瓶,于是依法对其进行截停检查。经查,当事人车上共有114瓶12KG液化石油气钢瓶、1瓶5KG液化石油气钢瓶,该车没有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驾驶员唐某未取得道路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属于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且没有配备押运员。
“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物品,运输液化石油气不同于一般物流,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表示。目前,违法车辆已被暂扣,载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已经转移至安全场所储存,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肃打击整治非法储存、充装、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不法行为,规范燃气行业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全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朱骏 黄绍辉
编辑:王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