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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职工遭冷遇,法援维权获补偿
2023-05-17 10:52:35 字号: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据理力争,为我们老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刘某某向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现年58岁的刘某某于2004年7月受聘于慈利县某单位担任食堂厨师,连续工龄近19年,离退休只有不到两年。从2022年1月28日至2月23日,刘某某因患病在医院手术及住院治疗26天,经单位领导同意,刘某某请病假休息一年。在此期间,单位按500元/月向刘某某发放了2022年3月份至6月份的病假工资,但未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从2022年8月起,单位再没有向刘某某发放病假工资,也没有与刘某某续签劳动合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也是由刘某某自行缴纳。2023年1月,刘某某要求回去上班,单位回复让刘某某继续休病假,对于刘某某的工作要求和社保待遇则不予回复和兑现。

2023年4月20日,刘某某向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润三湘志愿律师李雁向受援人详细了解案情,审查了受援人提交的一系列证据,指出受援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焦点,并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提出刘某某享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在征得受援人本人意见的前提下,承办人代理受援人向慈利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近日,经慈利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除了双方劳动关系,由该单位支付刘某某病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90000元。刘某某对这一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对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称赞。

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秉持“应援尽援”的工作原则,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电485人次、来访咨询62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4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李雁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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