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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函
2026-02-18 13:21:09 字号: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函

慈利县人民政府:

2月16日(除夕)、2月17日张家界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分别为40、52,烟花爆竹管控成效明显,未出现污染天。经生态环境、气象、环境监测部门联合会商,预测我市空气质量指数降至黄色预警条件以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根据《张家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26年2月18日1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请你单位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于2026年2月28日前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卫文

联系电话:18174466508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8日

来源: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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