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40号)和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9月起启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工作(以下简称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对象
参加慈利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机关事保)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职)人员。
二、资格认证期限
自2022年9月1日起,统一开展认证工作。在认证工作开展初期,为确保参保单位和待遇领取人员适应自助认证方式,设立认证工作过渡期,过渡期为4个月(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资格认证后,以递延方式计算下一个认证周期,认证周期暂统一设置为12个月,即某某同志在2022年9月1日完成首次资格认证后,下一轮认证周期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三、认证渠道及认证办法
(一)线上自助认证。“智慧人社”手机APP或“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掌上12333”手机APP 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
(二)线下社会化认证。对确属重病、伤残、高龄等行动不便或在境外居住线上自助认证未通过、未申领社保卡以及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完成自助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由参保单位承担此类待遇领取人员的兜底资格认证。
四、认证结果处理
首次资格认证期满未认证、认证未通过或拒不参加资格认证的,系统将在首次认证期满的次月(2023年1月)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后又完成认证的,从认证通过的次月起将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0744-3225358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慈利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向敏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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