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死亡人员信息申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为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完善各部门间数据共享,防范社保基金流失风险提供了政策依据。慈利县人社局主动作为,积极应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有效防范社保基金流失情况发生。
一是建立社会保障协办员机制。村(居)委会和死亡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为死亡人员信息申报主体。村(居)委会协办员每月10日前核实上月本辖区内死亡人员信息报乡镇(街道)汇总后报人社局相关经办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政工人员每月5日前核实上月本单位死亡人员信息,报县人社局各经办部门。
二是建立“零报告”机制。上月本辖区无人员死亡的,村(居)委会和工作单位也要按月报告。
三是建立死亡人员信息采信机制。在核实死亡人员信息工作中,有《死亡证》的,以《死亡证》登记的死亡时间为准;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以生效判决书的宣告死亡时间为准;有非正常死亡证明的,以非正常死亡证明上登记的死亡时间为准;有殡葬火化信息的,以殡葬火化登记的死亡时间为准;无上述证明登记死亡信息的,以村(居)委会或者死亡人员所在单位核准认定的时间为准。
四是建立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县人社局通过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省自然人信息大平台实时更新各类死亡人员信息,实现死亡人员信息统一归集。并依托省自然人信息大平台,实现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的共享共用。
四是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待遇领取人员及家属充分认识冒领社会保障基金的严重性,全面营造讲诚信、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待遇领取人员自觉开展社保基金领取资格认证,主动落实死亡人员申报工作,各经办机构按照“发现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做好死亡人员待遇暂停支付及退保工作。
五是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基金审批、拨付、管理等各个环节,提高监管水平,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基金流失的漏洞,确保社保经办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常规性的检查机制,形成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社保经办内控管理体系。结合上级检查督导方式,守好各个环节关口。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慈利县人社局 黎建军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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