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慈利12月20日讯(通讯员 涂玲芳)12月20日上午,慈利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陈某某、佘某某、吕某某等十二人,以固定的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县城区及相关乡镇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开持械寻衅滋事,砍伤他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依法对涉恶的十二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判处相应刑罚。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慈利法院 涂玲芳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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