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慈利3月23日讯(通讯员 于新荣)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自2017年12月5日施行,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规范办公用房,树立节俭之风,根据慈利县委安排,3月14日至21日,县纪委驻县委办纪检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县直单位和乡镇办公用房规范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督查组积极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办公用房规范使用相关文件精神,实地测量、核查各单位班子成员办公室面积,指导办公用房规范使用工作。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办公用房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督查组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迅速整改到位。督查组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7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要求使用办公用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办公用房“奢靡之风”。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于新荣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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