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时刻慈利3月14日讯(通讯员 陈新华)3月11日20时31分,在慈利县零阳镇零阳大道一中路段,只听“呯”的一声,一辆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时将一名骑自行车的行人撞飞后,摩托车驾驶人迅速从地上爬起,扶起摩托车后置地上的伤者不顾骑车而逃。
事发几分钟后,一位经过现场的的士司机发现伤者后打了报警电话,慈利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县人民医院,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走访事发时的目击证人、调取事发现场附近的监控进行查看。由于肇事嫌疑人骑的是一辆无牌摩托车,给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办案人员遂与县局合成作战中心的民警取得联系,查看肇事嫌疑人、车的行动轨迹,通过一夜的追踪、比对,办案人员发现事发当晚嫌疑人并没有回家住,而是去了县城中心一家小酒店住宿。3月12日上午,事故中队民警根据获得的线索在肇事嫌疑人经营的一家五金店里将其抓获。
据调查结果,肇事嫌疑人张某成,湖南浏阳人,90后,在慈经商,事发当晚喝了酒,当时天色已晚,侥幸心理作怪,撞人后不但没有救人反而骑车迅速逃离现场,不想被慈利交警事故中队的民警很快抓获,目前张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处理中。被撞的贾某颅内出血并多处软组织挫伤,由于抢救及时,已行开颅手术,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观察。
交警蜀黍普法时间: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节选)。交警蜀黍提醒广大的驾驶人,驾车要谨慎,万一发生交通事故莫逃逸,否则面对的是更严厉的惩罚。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陈新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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