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10日讯(通讯员 宋小明 朱慧海) 为把““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用到实处,溪口镇财政所采取重措抓“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监管。
一、严把工程立项关,实行评审立项、区别对待。一是财政所对“精准扶贫”项目工程进行综合评估,看是否符合公益事业范围,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符合真正惠及民生。二是在项目审批中倾向于边远山区、贫困村的道路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
二、严把工程质量关,实行事前跟踪、事后监管。一是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支部提议、村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策程序公开,决策结果公开),结合村内实际,对“精准扶贫”工程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分布实施,并在村内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每次公示在7天以上,确保真正发挥效益。二是项目验收时,按照“谁受益、谁监督”的原则落实项目后续管护措施,凡管护办法没落实到位的,不予验收,不拨下欠工程款,确保项目建成后,群众长期受益。
三、严把资金使用关,实行专款专户、公开透明。一是项目竣工验收时,财政所凭验收表结算表,联村干部和镇扶贫站签署意见后,经镇公益事业领导小组签批后,报财政所审核办理拨款手续。二是要求报账时据实填写村组资金开支申报单,并附有具体经办人、负责人签名、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的真实有效支出凭证。实行工程承包的项目,报账时需提供承包合同,工程款税务发票等。
截至目前,全镇178名党员参与了精准扶贫项目前期建设,35名党员参加了项目理事会,完成了杜坪村主道,渔家至岗头,集镇至天湖村等通村公路拓宽,硬化了通组公路4公里,新修村连接线公路12公里,全面完成了新街、同盟、樟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2017年脱贫205户771人,贫困村退出3个。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宋小明 朱慧海
编辑:redcloud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