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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志平:关于发展壮大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2018-01-02 16:49:56 字号:

  

 

  姜志平

  各位委员:

  就万凌冰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作如下发言:

  一、慈利县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一)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呈面扩量增态势。目前,全县427个村(居)当中,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308个,占总村数的72%,无集体经济经营收入的村数119个,占总村数的28%。集体经济薄弱村(指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从2015年的376个下降到365个,减少11个。根据农经年报显示,2016年全县427个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3.69亿元(含外来资金),比2015年3.56亿元增加0.13亿元,增长3.6%。

  (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呈多元态势。近几年来,部分村级组织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来源模式不断创新,涵盖了一、二、三产业,并进一步向第三产业拓展。一是资源开发模式。零溪镇象鼻嘴村充分利用石材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兴建采石厂和建材有限公司,该村集体经济2016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10余万元。二是土地经营型模式。龙潭河镇金长村充分整合土地资源,将全村680亩土地和2100亩山林流转给村合作社统一经营,土地流转率达92.9%,实行规模经营、抱团脱贫、共同富裕,形成“金长模式”。三是旅游休闲模式。三官寺土家族乡罗潭村围绕旅游发展产业,将宜农则农的1000亩土地和1000余亩山林流转给龙头企业经营管理,发展现代生态休闲旅游农业,2016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成功树立了“罗潭模式”的“美丽乡村”典型。四是物业产业模式。江垭镇临江居委会用好用活物业资产,每年房屋出租收入达到50余万元。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呈经营主体带动态势。目前,全县有53个村级组织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成立专业合作社,采取反租倒包、租赁承包、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农民以土地使用权、资产等资源形式参股,由村级合作社统一组织发展蔬菜、烤烟、水果、茶叶等优势农业产业,增加村集体股份合作收入。如苗市镇茶林河村创建茶林河专业合作社种植丑柑386亩,合作社年收入495万元,10%提留村集体,预计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49.5万元,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

  二、我县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不够解放。有些干部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特别是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考的不深、不透,对如何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抓的不紧、不实,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财政的补助力度不断加大,使得一些村干部“等、靠、要”思想更加严重,过多依靠上级支持,而忽视内生动力的激发。

  二是机制不够完善。集体经济发展缺乏顶层设计,规划欠缺。如何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如何寻找适合村级发展的路子?很多村都没有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长期目标及近期打算。同时,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主体模糊,监督管理缺位,财务公开半遮半掩、民主理财流于形式等老问题依然存在。

  三是发展不够平衡。全县集体经济发展缓慢,2016年全县村级集体经营收入仅1779.06万元,只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0.4%,且后劲不足,发展不平衡,临近县城及交通便利、自然资源丰富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好;而位置偏远、交通不便、资源缺乏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全县仍有不少“空壳村”,村与村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农经年报显示:全县415个涉农村居,有经营净收益的村只有81个,只占总村数的19.52%,无经营净收益的村334个,占80.48%。

  四是扶持不够到位。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不够,满足不了集体经济发展的需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项支农政策缺乏整合性和衔接性,没有发挥应有的引导扶持作用。

  五是活力不够迸发。村集体与合作社、龙头企业之间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程度较低,资源、产品、市场没有有效对接,双方之间没有有效合作,财务独立核算,盈余或亏损与村集体没有关系,导致集体经济得不到有效发展。

  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一是要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党建考核内容之一,单例为对各级组织的考核内容;二是强化村级组织建设,加大选拔经济能人到村支两委任职力度或者成为村级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社法人,增强村级组织带动能力。

  (二)强化制度保障。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农经部门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村支两委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设制度,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机制。

  (三)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制定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做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发展集体经济,确保到2020年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并逐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长效保持和稳定增长机制。

  (四)强化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部分涉农整合资金或者财政每年预算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投、项目资助等方式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完善各部门资金补助办法,各级各部门到村2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的50%要量化为股金入合作社发展产业,不能用于事业公务费用,让村集体持股分红,实现长期收益。

  (五)强化平台建设。各村要因地制宜,找准发展产业路径,创新发展集体经济平台。一是建立股份经济平台。把股份合作制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加以突破。二是建立融资发展平台。发挥政府经投、旅投等公司作用,在村集体开发项目或者发展支柱产业时,采用平台公司收购部分产权,实行股份制管理,对村集体实行异地扶持;三是发展合作经济平台。深入推进“一村一社”计划,推进“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行动,使村集体经济发展有载体。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政协慈利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秘书处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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