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7日讯(通讯员 刘晨光5日,杉木桥镇西街居委会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事发起因是苏某某一家因修建自家房屋,其院墙与公路的距离和村里存在争议,苏某某一家在争议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强行修建院墙,并将赶来进行劝阻的居委会副书记卓某某打伤。
目前,苏某某一家因其冲动的伤人行为已被行政拘留。“可怜之人,则必有可恨之处”,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知识的匮乏,甚至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都缺乏正确的认识,用暴力伤人,践踏法律,最终必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用合法、合规手段来解决纠纷。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杉木桥 刘晨光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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