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对督查巡查后的整改工作作出了什么要求?
答:(1)关于督查整改。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被督查地区和单位通报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被督查地区和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于1个月内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整改情况。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2)关于巡查整改。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被巡查地区反馈巡查意见,提出整改意见。被巡查地区应当根据巡查反馈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于1个月内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反馈整改情况。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整改情况能公开的,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慈利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编辑:redcloud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