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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政策释疑之三十一
2017-09-14 10:06:04 字号:

  我省规定哪些情况可追究法律责任?

  答:《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骗取扶贫开发政策待遇的;违法占用、变卖或者毁坏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的;截留、挪用或者侵占扶贫资金的。《条例》第四十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在扶贫开发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慈利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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