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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网络诽谤,清新网络环境
2021-03-12 10:13:11 字号:

现在是互联网的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不仅给我们带来了便利,更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平台,一个平台的建立需要严格的制度管理,在我看来,我们的管理机制并不成熟。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李东升建议重罚网络诽谤,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该话题之所以能引发舆论共鸣,离不开这些年网民共同目睹的一件件网络诽谤相关的热点事件带来的杀伤力。其实,关于网络暴力、网络诽谤的事件一直都在发生,舆论也并非一时兴起,“加大网络诽谤的处罚力度”既是舆情焦点,也是网络平台管理甚至是整个社会管理的关键点。就我而言,我是比较支持重罚网络诽谤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网络诽谤危害很大。余杭“网络诽谤案”中的谷女士取快递时被人拍下视频,编造了一个“女子出轨快递小哥”的故事,视频和假造的微信聊天记录发至微信群后迅速传开,谷女士遭受了各种谴责、谩骂和嘲笑,还为此丢了工作,找新工作也被各种拒绝,精神上的打击让她患上抑郁症。网络诽谤对被害人、网络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和创伤,都是难以挽回的。网络诽谤会给受害者带来名誉、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害。互联网络平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是建设和谐社会秩序、引领社会舆论导向、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环节。诽谤信息的发布必然会对诚信社会的构建带来影响。

二、网络诽谤成本低。从网络诽谤的造谣者来讲,往往只是动一动手指,信息就发出去了,他们也不管信息来源的准确性,这样一个简单的举动影响的可能是别人的一生。余杭“网络诽谤案”的诽谤者郭某和何某一开始仅仅受到了当地公安机会的行政处罚,受到处罚后的他们没有丝毫的愧疚感和悔改意识,道歉视频中甚至跟谷女士谈起了条件。还有许多造谣者根本不知道网络诽谤是一种违法行为,他们将其当做“恶作剧”,事后他们对这件事可能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却不知对受害者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如果我们不能够去重罚网络诽谤的话,很可能会导致这个现象越来越严重。

要想加大网络诽谤处罚,就要明确各平台的责任,进一步通过对司法解释的加强,完善对诽谤的细节定义。同时,要彻底完善网络实名制,对于用户说的每一句话,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引导大家共同净化网络环境,其次,要打击某些平台遵循流量至上的规则,恶意投放广告,煽动恶意流量。最后对于造成诽谤事实的营销号等,要给予一定的处罚,要为需要辟谣的人们打开一个窗口,让人们更加了解事实。(通讯员:汪琛)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汪琛

编辑: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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