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作为现在道路上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因骑行较灵活、使用成本比较低,深受老百姓的青睐,而电动车不仅是给上班族上下班、接送孩子代步,更是和一些外卖、快递等行业的配送工具。不过也正是因为方便灵活从而导致了驾驶员闯红灯 、饮酒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合法有效号牌、加装车篷、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电子设备等交通违法行为频发。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明确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2款第3项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划重点!3月1日起,驾驶及乘坐电动自行车的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罚款!
有关统计显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而头盔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用于降低乘员头部伤害的专用装具,一顶头盔通常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组成,其中壳体和缓冲层是头盔吸收碰撞能量、保护头部免受伤害的关键部分,护目镜能对眼部起到较好的保护,头盔佩戴装置是否“牢靠”也会对头盔的防护效果产生直接影响。
最后想对大家说,无论处罚标准是多少,最终的目的都是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及减轻意外的发生。(通讯员 熊丹)
来源:慈利站
作者:慈利交警大队 熊丹
编辑:毕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