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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众送来春天的温暖
2021-02-25 10:12:09 字号:

近日,一起女儿不赡养母亲的家庭纠纷在慈利县法院开庭审理,在主审法官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调解下,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困扰受援人黎某某多年的子女赡养纠纷终于一锤定音。

受援人黎某某现年61岁,共生育了两个女儿,因夫妻关系不合与丈夫离婚,家庭破裂,独自居住。随着年龄渐老,身患多种疾病,自己无力承担数万元的治疗费用,只能四处向亲朋好友借。大女儿早已成家,经济状况较好,但对母亲与父亲离异心存芥蒂,拒绝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小女儿才参加工作,每月工资微薄,对母亲的照顾有心无力。

受援人向慈利县妇联求助,慈利县妇联将这一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纠纷向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发函,建议为黎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受理了这一起关于老年人赡养纠纷,指派“法润三湘”志愿律师李雁办理此案。

面对纷繁的家庭矛盾和受援人的病历资料,援助律师为受援人提供了简明扼要的诉讼方案。在法庭上,援助律师充分列举了原告生活困难需要赡养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指出被告应当承担的赡养义务。经过主审法官和援助律师的耐心说服教育,原告的两个女儿同意每月支付1200元赡养费,并承担原告因病发生的医药费19000元。

新春伊始,慈利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润三湘”志愿律师的作用和适应《民法典》颁布后的新形势、新变化,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力维护每一位受援助对象的合法权益,这一民生工程像春风化雨温暖着每一位受援人的心田。(通讯员:李雁)

来源:慈利站

作者: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雁

编辑:毕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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