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慈利县税务局针对永安新时代嘉苑建设项目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开出首张完税证明。这标志着慈利县“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取已由财政事务中心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交接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1年1月1日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慈利县财政事务中心予以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各项基础数据移交工作。
今后,县财政事务中心将继续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业务交接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及时实现征管信息实时共享,高效地方便人民办理缴费业务,为“四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等工作提供坚实保障。(通讯员刘纬)
来源:慈利站
作者:县财政事务中心 刘纬
编辑:李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