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法律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了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
为让全县人民知晓和了解《民法典》具体条例,慈利县融媒体中心策划拍摄《民法典》解读系列短视频,通过轻松易懂的剧情加主持人解读条例,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今天我们推出第二期《夫妻一方欠债谁来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关注方式
《民法典》解读系列短视频从9月14日开始推出,每周一更新1期,共计12期。届时大家可通过慈利新闻网、智慧慈利APP、慈利新闻微信公众号同步观看学习。
分工列表
编导:杨玥妙楠
摄制:李文彬、安逸尘
演员:王晶、杨航
主持人:杨玥妙楠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慈利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寇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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