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慈利4月28日讯(通讯员 王钢)近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涉及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将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转为有效性增强监管和主动性突出服务。
此次《建筑法》的修改主要涉及“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减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两条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慈利县住建局将积极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的具体要求,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和完善进驻县政务中心审批事项的流程,着力提高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来源:红网慈利站
作者:住建局 王钢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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