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退出验收按照“一个确保、两个完善”标准执行。
“一个确保”,即确保贫困村的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否决指标”。
举例说明综合贫困发生率计算:
例:A县2014年农业户籍人口数为55.12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为80363人,2017年底系统内贫困发生率1%、实地评估检查确认错退率1%、漏评率1%,求该县综合贫困发生率?
漏评率=调查漏评人口数/调查非建档立卡人口总数×100%
错退率=调查错退人口数/调查脱贫人口总数×100%
系统内未脱贫人口数=农业户籍人口数×贫困发生率=551200×1%=5512人
脱贫人口总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未脱贫人口数=80363-5512=74851人
漏评人口数=(农业户籍人口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漏评率=(551200-80363)×1%=4708人
错退人口数=脱贫人口总数×错退率=74851×1%=749人
综合贫困发生率=(系统内未脱贫人口数+漏评人口数+错退人口数)/农业户籍人口数=(5512+4708+749)/551200=1.99%
注: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计算方法照此执行
“两个完善”,评分指标10个,总分100分,具体验收及计分标准见《贫困村退出验收审批表》,得分≥80分为达标。
贫困村退出验收审批表
县 乡镇 村 脱贫年度: 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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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及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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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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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镇
监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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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核
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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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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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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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贫困发生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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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标□ 未达标□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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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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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达到80分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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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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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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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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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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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干道通畅,到达村委会或村学校所在地(计4分)。道路硬化(沥青、水泥)路基宽4.5米(含)以上,路面宽3.5米(含)以上(计3分)。25户以上自然寨道路实现通达标准(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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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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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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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的农户通过自来水、打井、饮用山泉水等方式有效解决安全饮水问题(计8分),未达标的计0分;25户(含)以上自然村寨或小组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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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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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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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的农户家中通生活用电(含光伏发电)和农网改造达标的计10分,不达标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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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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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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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人员无因贫辍学的计8分,教育帮扶政策落实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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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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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保障
|
100%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计8分,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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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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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保障
|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问题全部解决的计10分,未完成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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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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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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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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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的计10分,未达到的按比例相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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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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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
公共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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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达标计5分,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计5分(党建服务设施1分、便民服务设施0.5分、文体活动设施0.5分、农业服务设施1分、医疗服务设施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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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产业
发展
|
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计3分,达不到的按相应比例计分;有特色产业与贫困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计5分,成立有贫困户参加的专业合作社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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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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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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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组织部门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情况折算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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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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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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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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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贫困村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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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经自评,我村各项指标均达标,现申请退出贫困村序列。
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主任(签字):
驻村工作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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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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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实地核查,该村各项指标均已达到退出标准,拟同意退出贫困村序列,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
乡镇党委书记(签字): 乡镇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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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验收工作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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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收,该村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
县验收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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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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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该贫困村退出。
县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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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贫困村退出验收审批表》的数据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县级相关部门负责提供(见下表),并收集汇总,交乡镇监测填报。
慈利县贫困村退出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
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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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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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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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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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及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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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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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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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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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贫困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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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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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国家规定的2%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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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县驻村帮扶办、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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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完善(总分100分,达到80分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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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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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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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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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干道通畅,到达村委会或村学校所在地(计4分)。道路硬化(沥青、水泥)路基宽4.5米(含)以上,路面宽3.5米(含)以上(计3分)。25户以上自然寨道路实现通达标准(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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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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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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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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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0%的农户通过自来水、打井、饮用山泉水等方式有效解决安全饮水问题(计8分),未达标的计0分,25户(含)以上自然村寨或小组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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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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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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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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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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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的农户家中通生活用电(含光伏发电)和农网改造达标的计10分,不达标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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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慈利县
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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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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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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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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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人员无因贫辍学的计8分,教育帮扶政策落实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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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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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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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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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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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计8分,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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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计局
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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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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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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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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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问题全部解决的计10分,未完成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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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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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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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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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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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的计10分,未达到的按比例相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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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和
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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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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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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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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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达标计5分,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计5分(党建服务设施1分、便民服务设施0.5分、文体活动设施0.5分、农业服务设施1分、医疗服务设施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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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县卫计局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县农业农村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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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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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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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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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计3分,达不到按相应比例计分;有特色产业与贫困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计5分,成立有贫困户参加的专业合作社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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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驻村帮扶办
县农业农村工作局
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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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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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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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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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组织部门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情况折算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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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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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流程,贫困村退出验收按照村自主申请,部门数据核查,乡镇监测上报,县审核审批,县委书记、县长签字,市核查,县退出销号的流程进行。
1、村自主申请。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共同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退出申请。
2、部门数据核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拟脱贫村的相关数据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3、乡镇监测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提供的数据,对贫困村的“一个确保、两个完善”情况进行监测,填报《贫困村退出验收审批表》,提出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在乡镇、村公示公告栏和群众集中地公示(乡镇可同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后报县扶贫办。
4、县审核审批。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工作组,对拟退出的贫困村逐村调查摸底核实,填写《贫困村退出验收审批表》,连同相关资料交县扶贫办汇总,报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县委书记、县长签字。公示无异议的,县委书记、县长在《贫困村退出签字表》(附件7)上签字,县扶贫办在系统中标识“贫困村出列”,并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
6、市核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我县拟退出贫困村按30—50%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及结果报省扶贫办备案。
7、县退出销号。经市核查后,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县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并公告;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县扶贫办在系统中取消出列,由原帮扶单位继续帮扶。
来源: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