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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有序推进
2016-12-30 15:37:21 字号:

  红网慈利分站12月30日讯(通讯员 唐汇安)近日从省会长沙传来消息:慈利县在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综治工作考评中获得满分,以100分的成绩名列全省前列。

  近几年来,慈利县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以农村经营服务为宗旨,以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流转服务平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为核心,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网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信息顺畅、运转高效、服务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该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仲裁院,负责承包土地经营纠纷仲裁的日常工作。全县25个乡镇政府成立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明确专兼职的调解仲裁干部,村设兼职调解员,奠定了承包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组织领导基础。

  -----强化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该县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宣传窗等各种形式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明确承包红营权纠纷仲裁程序,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采取各种渠道培训农经干部,努力提高工作队伍素质,奠定思想工作基础。同时做好土地纠纷上访工作,宣传党的政策,开展调查,落实措施,督促按“三级”调解程序解决矛盾纠纷。

  -----注重把握原则,依法开展仲裁。该县坚持“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尽可能地把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乡镇主要领导挂帅,负责协调、处理本辖区内因土地而引起的各种纠纷及信访、上访案件,调处委员会成员分别包片到各村,农经站工作人员责任挂钩到村。土地纠纷受理后,先由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村委会提出调解意见,与调查材料一并报乡镇政府,乡镇调处不成,由所在乡镇提出调处意见及调查材料,向县仲裁委申请依法裁决或协助所在乡镇进行联合调处,这样不但提高了土地纠纷调处率,而且把发生的矛盾尽可能及时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扎实开展工作,提升工作质量。该县农经站牵头,定期不定期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较为复杂、历时时间长、久拖不决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抽调精兵强将组织重点调处,或是与纠纷问题所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联合,对纠纷进行依法仲裁,形成部门联合办公机制。

  -----出台了仲裁办法,规范仲裁工作。该县农经站先后制定了土地纠纷《仲裁工作制度》、《仲裁工作纪律》、《回避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仲裁流程图》、《受理通知书》、《调查笔录》、《现场勘察记录》、《调解笔录》等一系列规范的仲裁文本,为规范土地纠纷调处,保证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唐汇安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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