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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朝晖副检察长为慈利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慈利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6-11-02 14:34:29 字号:

  慈利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许朝晖副检察长为慈利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和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慈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来源:红网慈利分站

作者:慈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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