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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二)
2015-07-29 15:37:41 字号:

  八、加强风貌管理

  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一定范围内保持建筑风貌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现场指导,并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的实施情况,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

  九、保护传统村落

  传统村落的农村危房改造应符合其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优先对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危房和重要传统民居实施危房改造。加强对地方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的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图集及设计方案时,要吸纳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应将传统村落作为整村推进工作的重点。

  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应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并有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项目全部合格的方可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十一、完善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加快农户档案录入制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建立已录入信息年度更新制度。下一步,将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相衔接,从存量危房中选取改造对象,改造一户核销一户。2015年起,农户档案将增加补助资金支付到户凭单,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照片。凡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将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也不能获得各级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王钢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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