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新闻网4月9日讯(通讯员 史廷新 张为革)为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15年,通津铺镇党委政府将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高分值纳入全镇综治绩效考评内容,严格落实对各村(居)委会排查出的非因刑事性质所引起的民间民事、经济纠纷以及本村群众和驻村企业、生产合作社等之间的纠纷,均应当由所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地调解解决,具体调解责任落实到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和调解主任。凡无故推诿或因工作不力、久调不决而导致纠纷升级等事件发生的,均扣除年度考核分值,核减相应工作经费,并不得评先评优。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全镇上下工作作风大为改观,多年来对矛盾纠纷形成的“一推、二绕、三应付”的现象不见了,代之以积极主动、诚心乐意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目前,通过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以及常规纠纷排查,全镇共排查纠纷42件,全部由所在村(居)调委会成功调解或稳控缓解,无一起纠纷移送到镇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有效落实了矛盾纠纷不出村组。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史廷新 张为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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