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新闻网4月9日讯(通讯员 王钢)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有效利用新型城镇化省级引导专项资金,进一步提高慈利县城镇化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湘发[2012]6号)和《湖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建[2014]42号)等文件精神,慈利县结合建设工作重点,积极申报2015年省级引导专项资金项目。
新型城镇化省级引导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型城市、防灾避险公园、城市立体绿化、节水型示范城市创建、污泥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处理、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体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示范、规范农村建房示范、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示范、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建筑节能示范等项目。
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及需解决的重点问题,预期效果,项目立项文件(或相关依据);(二)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方案和主要措施,技术先进性与科技含量评价,当前实施进度,项目完成时间;(三)资金筹集情况:投资总额及筹资来源构成,地方配套政策及配套资金,目前资金实际到位及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四)施工单位情况:项目施工单位名称,资质证明,法人及主要负责人情况。(五)其他有关情况。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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