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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城市管理局加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
2015-04-08 16:36:01 字号:

  慈利新闻网4月8日讯(通讯员 曹碧波)慈利县城市管理局为加强对系统各单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廉洁履职,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慈纪函【2015】3号文件精神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实施办法》。

  一是成立重点岗位监督领导小组和明确监督对象,并公示举报电话。

  二是建立重点岗位公示制度。确定重点岗位,明确岗位权利和责任,设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公示重点岗位的名称、职责、人员等相关信息,并在局纪检组备案。

  三是完善风险防控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查找重点岗位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廉政承诺”,明确各自廉洁从政具体内容,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

  四是实施监督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对局属各单位重点岗位的工作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至少对重点岗位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公众民主评议活动。纪检组将不定期走访管理服务对象,并建立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和走访管理服务对象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五是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对重点岗位人员有计划的进行轮岗,原则上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年,特殊人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须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

  六是严格执行评议考核制度。对评议投票“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的,该岗位负责人一律免职并调离原岗位,属于一般工作人员的直接调离原岗位;“一般”票超过三分之二的,给予诫勉谈话;对评议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由局纪检组严肃查处,并调离原岗位;对受到一次有效投诉的,给予诫勉谈话;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被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或司法机关查处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一案双查”。并将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工作,纳入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职工考察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调整的范围。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曹碧波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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