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新闻网9月30日讯(通讯员 卓剑飞)9月29日上午,慈利县城管大队班子成员、法制股股长、办公室主任和各个中队的中队长参加了关于整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对于违法建设,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由查处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到位,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由查处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根据轻重缓急,分期分批予以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配套服务,不得为违法建设办理相关经营执照,不得在违法建设经营场所进行公款消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举报违法建设及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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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卓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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