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新闻网6月23日讯(通讯员 史廷新 王俊花 )2012年6月18日,慈利县高峰土家族乡年近七旬的李某与吴某签订房屋买卖和山林山地转包协议。后来李某以其子女不同意出售、转包为由,要求解除协议,但吴某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已实际履行生效、且期间其弟弟弟媳异地车祸身亡已葬于转包林地为由,拒不同意。李某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法庭,虽经法庭多次调解,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3月12日开始,双方矛盾日趋激化,李某老夫妇找到高峰土家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峰司法所王俊花所长在热心接待并稳住老人情绪后,一边向乡领导汇报,一边着手进行调查。在掌握具体纠纷情况后,近日乡党委书记带领综治办、调委会、司法所、村调委会干部等先后两次到当事人所反映屋场、林权争议地查看现场,现场调解,在情理法教育感召下,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解除房屋买卖和山林山地转包协议,返还相关购房现金的人民调解协议。
一起司法途径难以厘清的纠纷,最终通过人民调解程序妥善化解,再一次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性、便民性、亲和性、低耗性、和谐性等巨大优势。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史廷新 王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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