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迅猛发展,私家轿车和进出巴城的货运车辆逐日增多,通过交管部门整治力度的增加,不系安全带的现象大大减少。但是部分城区情况看,规范行驶的车辆大多是客车、校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私家车不系安全带的却屡禁不止。笔者通过近期巴中城区治安、交通秩序整治中对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此,就如何根治私家车不系安全带交通顽疾谈几点浅见。
一、安全带的作用
汽车安全带是一种安全装置,它能在汽车发生碰撞或急拐弯时,约束当事人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状态,避免与车内坚硬部件发生碰撞而造成伤害。汽车安全带的作用就是在车辆发生碰撞或使用紧急制动,预紧装置就会瞬间收束,绷紧佩带时松弛的安全带,将乘员牢牢地拴在座椅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一旦安全带的收束力度超过一定限度,限力装置就会适当放松安全带,保持胸部受力稳定。因此,汽车安全带起着约束位移和缓冲作用,吸收撞击能量,化解惯性力,避免或减轻驾乘人员受伤的程度。汽车事故调查表明,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据统计,我国一些地方90%的驾乘人员没有自觉系安全带的意识和习惯。不系安全带已是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
二、私家车司机不系安全带的原因分析
汽车安全带对保护生命如此重要,但令人遗憾的是,很多人却总是忽视它。那么人们为什么对生命至关重要的“保护绳”——汽车安全带如此淡漠呢,综合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驾乘人员的主观意识淡薄。“小小安全带、生命保障线”说起来大家都知道。但是,在我们巴城的现实社会中,还没有形成一个正确的舆论环境。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广大驾乘人员的主观意识淡薄。一是侥幸心理。很多驾驶人总是把焦点放在如何逃避交警执法上,认为交警不会那么巧就会查着自己,即使交警要查,自己稍微做做样子也就是了,或是平常总想着“我不会那么倒霉刚好碰到交通事故的”,或者“路程很近,一会儿就到了”。其实,不管是在高速公路还是在交通拥挤的城市街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同样存在。因此,系安全带就等于未雨绸缪,侥幸心理是要不得的。二是从众心理。有些驾驶人觉得大家开车的都不系安全带,为什么就让我系,要罚一起罚。所以都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脑后。三是英雄心理。有些驾驶人认为系上安全带就说明自己怕了交警,让朋友们看不起。所以,在这些人眼里,这根关系他生命的安全带就是给交警准备的,与他们的生命安全完全没有关系,如此荒唐的想法着实让人痛心。四是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很多驾乘人员都称系上安全带别扭,不方便,尤其是夏天,系上安全带更是热得不得了。还有些驾驶人因为体形过于“魁梧”,系上安全带简直成了一种折磨,还有人因为“将军肚”根本无法系上安全带。因此把安全带视为一种累赘和摆设,另外,还有部分乘车人认为坐别人的车系安全带是对别人驾车技术的不信任,由于碍于面子,在不经意间却失去了安全带的保护,到头来受伤的总是自己。
(二)驾乘人员对安全带的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大多数驾乘人员认为城市道路行车速度慢,系不系安全带无所谓。其实,安全带属于被动安全装置,其作用就是将人身体固定在座椅上,防止紧急制动或发生事故时人体撞上车内设施或冲出窗外,同时也防止汽车翻滚时人体在车内运动被碰伤,很多人根本认识不到这一点,低估了安全带的作用。他们对安全带的作用都存在误解,认为车速较高时,系安全带是十分有效的;而在车速较低时,没有使用安全带的必要。事实上,汽车在较慢速度下行驶,若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虽然产生的惯性力相对较小,但仍足以使驾乘人员无法控制身体,与汽车方向盘、挡风玻璃等车内坚硬部件碰撞,对身体造成伤害。所以即使在城市道路上,驾乘人员系上安全带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交通事故有很多时候是你无法预料的,只有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出行才是安全的保障。
(三)执法实践操作中的难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是一种较常见的违法行为。在执法实践中,当事人逃避检查和处罚的操作性极强。在设点查处时,当事人隔好远看见交警,就开始“系安全带”了,而绝大多数被拦截后来不及系安全带的驾驶人都会辩称刚刚才解开,致使“不系安全带”的证据得不到及时固定,当事人态度强硬,民警心理不塌实,加上容易引发争吵等,因此,对这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率较低,由于没有正确的措施,整治“不系安全带”困难大。针对规避执法的“小聪明”、“小手段”,交管部门有办法去应付、去教育、去处罚,但是交管部门并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交管部门真正目的是为了教育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珍爱生命,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但就是这么简单浅显的道理,我们很多的驾驶员朋友根本无法认识到。
(四)管理处罚力度不够。现行的法律对“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较小,对驾驶人没有形成震慑力,根本起不到教育的目的。根据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当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人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很多驾驶人认为即使不系安全带,交管部门也就是罚2分,罚点款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其实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要得到有效整治,必须要标本兼治,虽然一直以来对此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查纠,但是在整治的力度上、连续性上还不够,没有形成像对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和严管氛围。
(五)误认安全气囊可以替代安全带。很多驾驶人认为汽车有了安全气囊,系安全带没多大用处了。其实存有这种想法的驾驶人太危险了。要知道安全气囊只是辅助安全系统。安全气囊,简称SRS,驾驶员气囊安装在转向盘中间罩盖下,乘员气囊安装在小贮藏箱内,很多车辆还装备了侧气囊。安全气囊的主要功能是在车辆以高于60km/h的车速与固定障碍物碰撞时,气体发生器用氮气冲涨气囊,形成气袋,保护驾驶人和前排乘员头部和胸部免受伤害。车辆发生碰撞时,由于气囊在极短的时间内打开,它产生的冲击力很大,气囊作用时,如果未系安全带的话,则其死亡率是系安全带的8倍,如果使用不当会造成意外伤害。因此,驾乘装有安全气囊的汽车时,安全气囊必须与安全带配合使用,当安全气囊在汽车发生剧烈碰撞迅速打开时,有安全带的束缚,驾乘人员前冲的距离受到限制,力量就会减缓,气囊对人身的伤害才会降低。
三、治理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对策措施
要想真正根治“不系安全带”这一顽疾,还得从多方面入手,形成一种人人关心交通安全、人人自觉系好安全带的氛围。
(一)宣传为主,营造自觉使用安全带的良好氛围。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公益宣传力度,可以利用公众人物的影响带动作用,拍摄、播放以安全带为主题的广告片强化宣传效果;也可借鉴外国经验做法,在影视作品中加入宣传元素,起到潜移默化的效果;教育部门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课程,加强安全带安全知识的普及,使广大中小学生学习、了解相关知识,帮助他们从小培养良好习惯,并通过小手拉大手,起到监督作用;公安交管部门要通过声、屏、报、网、信等主流媒体开展社会化宣传,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全民宣传,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对安全带的重视和关注,提醒驾乘人员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同时依托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业务窗口悬挂标语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图文并茂宣传使用安全带的正确方法以及不使用安全带的严重后果,借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增设安全带测试试验等内容的视频或体验项目,增强宣传效果;交管部门在具体交通事故处理中,特别是在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处理中,记录司机与乘客的系安全带情况,制作宣传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信息,引起社会共鸣,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带的重要作用,在参与交通活动中自觉系好安全带。同时,督促汽车销售企业做好相关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二)交通管理部门加强监管至关重要。实践证明,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重罚是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的有效举措。要深入调查研究,查找工作重点,制定针对性措施,科学部署勤务,完善工作机制,做好重点时间、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的管理,减少管理漏洞和死角,严厉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先教育后处罚,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该扣分的扣分,该吊扣驾驶证的吊扣驾驶证,该舆论曝光的舆论曝光,提高社会对交通法规严肃性的认识。同时,对个别干扰阻碍交通民警执勤执法、公开抗拒管理的人员,要依法从严处理,树立起执法权威,营造出严管重罚的执法氛围。另外,公安部门首先以身作则,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公安内部车辆驾驶人驾车上路全部系安全带,并加强日常督察检查。党委成员率先垂范,驾车上路全部系安全带,做出表率,使公安内部车辆驾驶人系安全带率达到100%,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出了表率,起到了良好的导向示范作用。
提高人们对安全带重要性的认识才是最关键。驾驶员到乘客对这个认识都比较模糊,没有真正认识到系好安全带对己对人的重要性。据交通部门统计,在所有可能致命的车祸中,如果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挽救约45%的生命;如果同时使用安全带和安全气囊,这一比例将上升到60%。显然,看似简简单单的安全带其实并不“简单”。通过分析大量交通意外事故后发现:汽车安全带不但能使人保住性命,更能在超过半数的事故中减低甚至消除驾车者、乘车者受伤的机会。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产生的巨大惯性作用力,会使驾驶员、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靠背等物体发生二次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员的严重伤害,甚至将驾乘员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而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发生意外时,它能有效防止二次碰撞,并且其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动能,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我们通过案例的宣传,提高对系安全带重要性的认识,倡导行车安全从系好安全带开始,养成系好安全带的习惯,减少交通事故的死亡或受伤。
(四)善于借“势”开展专项整治。比如说,可以借春运工作、创建“文明城市”、“平安畅通县区”等政府工程的“势”开展安全带整治专项行动,在这种“势”下,政府往往会舍得下大力气、舍得下大本钱,在宣传上会支持,在财力和装备上会支持,交管部门也会从机关抽调警力充实到路面,这样的话,宣传好做了、装备上去了、警力增加了,就能很好的营造出一种严管严治的氛围,对交通违法者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使整治工作事半功倍,使整治效果更加明显。
(五)科技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单纯依靠民警的路面查纠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交管部门要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借助电子警察、测速监控设施、数码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作用,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相对于一般的路面执法,电子设备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更加准确、取证更加清晰,可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测各种行驶车辆的动态违法行为。通过全方位、更有效、更清晰的固定违法证据、高频率大力度处罚,对广大车辆驾驶人起到了震慑警示作用,安全带使用率得到大幅提升。
(六)长效化治理促成良好行为规范。实践证明,一时的治理只能是隔靴搔痒,对于安全带违法的管理和治理亦然,交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工作方向、警力部署上要适当倾斜,将其贯穿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始终,坚持持之以恒,形成长效管理的机制。要想让“松绑族”扎紧安全带,交管部门应当结合春运、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等各项活动,常抓不懈开展专查安全带的专项整顿,对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让当事者有所触动,才能刹住把安全带当摆设的被动局面。
(七)以身作则树立部门示范形象。交管部门既是执法者,同时也是法律法规的践行者。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上级《关于严格遵章守法驾驶警用车辆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警用车辆驾驶人驾车上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并加强日常督察检查,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出表率。同时,可以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置意见箱等方式,鼓励市民发挥监督作用,检举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格予以教育处罚、绝不姑息,表明交管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决心。对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警用车辆单位,要发函进行提示和要求,加强执法人员日常管理,树立执法部门良好形象,起到良好的导向示范作用。
作者:四川巴中公安交警支队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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