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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江垭法庭认真落实新进干警培养制度
2014-03-13 11:33:37 字号:

  慈利新闻网3月13日(通讯员 吴若辉)2013年以来,慈利法院江垭人民法庭以打造“学习型”法庭为契机,认真落实《慈利县人民法院关于青年干部导师制试行办法》,建立了新进干警培养制度,为新进干警选定了培养人,明确了培养目标与任务,细化了培养措施,确立了培养方法与途径,着力提高新进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审判能力,让两名新进干警成功转变为“准法官”。

  给压力,搭建培养平台。新进干警在培养法官的指导下,每个月以“准法官”的角色处理各类案件2件以上,每周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证据分析、事实认定、法律运用等方面的讨论,协助法官拟写调、判、裁文书等,亲身参与各类案件的处理,增强司法实践、法律运用等能力。

  传技巧,积累办案经验。2014年3月,原告苏智明与被告王罗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王罗成以原告明知此款被告仅为经手人,实际是案外人唐政军借款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新进干警王杏元在老庭长卓亮的指导下,从“钱问经手,肉问提手”切入,结合《合同法》中民间借贷合同的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合同的相对性,耐心阐述法律规定,使被告王罗成放弃错误观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勤指导,传授审判要诀。今年元月,原告朱真武与被告岳阳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新进干警游庆在庭长吴若辉的指导下三次组织调解,秉着“先易后难、由简入繁”的原则,吃透案情,掌握双方争议焦点对症下药,通过“背靠背”做工作、当面指出双方当事人存在的问题、让当事人换位思考等调解技巧和艺术,成功将双方分歧大、案情复杂、对抗情绪激烈的案件调解结案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3月,原告谭本春与被告高敬海离婚纠纷一案,干警游庆在庭长吴若辉指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驱车赶往高敬海数百公里外打工所在地,大胆组织双方就地进行庭前调解,给双方当事人阐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双方的问题,充分利用双方当事人有一婚生女的联结点,将该案在送达诉状副本等法律手续的同时,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就地调解结案。原、被告双方均对法庭减少诉累,提供了诉讼便利深表满意。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吴若辉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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