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司法局阳和司法所所长智军继2013年8月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殊荣之后,再次获得全省优秀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智军,男,现年43岁,土家族,法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洞溪、溪口、阳和、通津铺、甘堰司法所司法员、所长,2010年3月再任阳和司法所所长。他扎根基层,任劳任怨,一干就是22年,其所在的单位先后被授予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全市先进司法所等多项荣誉称号,个人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市“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全市“优秀办案能手”等20多个先进个人称号。
党委政府的得力助手
阳和土家族乡位于张家界市区东部22公里处(全程高速),距武陵源核心景区16公里(龙阳高等级公路),与市区、武陵源区成三角关系,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使其成为世界级自然风景区——武陵源的新门户,社会管理由此也面临严峻挑战。智军所长主动担任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积极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小城镇建设、土地流转、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及涉法涉诉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排忧解难,使他们有更多的精力抓发展。近三年他协助政府起草、修改、审查有关文件、法律文书55份,先后85个日夜穿梭阳和国际旅游商务区、阳溪-龙阳高等级公路等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现场,协调处理65起纠纷,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9起。今年4月23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传友到阳和司法所进行调研对此给予高度肯定。
调解纠纷的行家里手
随着阳和国际旅游商务区建设如火如荼,社会矛盾纠纷大量转化为干群关系、劳动用工、征地拆迁、施工扰民等复合型纠纷。智军所长迎难而上,因时、因人、因事、因地运用“诚、实、廉、谋(磨)”四字调解诀窍(诚--以诚信感动当事人,实--以扎实的工作查实案情,廉--不索拿卡要、不接受当事人的请吃送礼,谋--想点子出高招软泡硬磨),使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基石作用。近三年他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2件,调解成功30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8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0起,防止民转刑12起,防止因纠纷引起自杀7起,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25万元。尤其是启动“三调联动”程序,先后成功调处中学生王某坠楼案、印某醉酒意外死亡案、王某服毒身亡和邓某意外触电死亡及“10.3”重大交通肇事案等24起重大突发性事件,有效彰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促进和谐的巨大功用。
法制建设的排头推手
2010年智军再任阳和司法所所长,在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之际,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蓝图,他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组织乡党委学习中心组学法10次及乡、村干部法制培训6次480人次,举办校园法制讲座8次受教育师生达1.5万人次。他以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平台,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发放各类普法资料20000余本(份),举办流动说法、现场讲法、以案释法49场次、开启村民法制广播讲座32场次,全乡18000名群众人均受到1次以上法制教育。他围绕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积极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学校周边环境、规范医疗卫生环境等专项治理活动,坚持每月一次进驻阳和国际旅游商务区、学校、卫生院,协助完善内部管理,开展法制讲座,及时协调外部周边环境,先后处理20余件涉区(校、院)纠纷,有效优化了工作、生产生活及发展环境。他广泛推进“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三年时间就培植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特殊人群的正道舵手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所具体承担的刑罚执行职能之一。2010年来,智军所长累计接收19名社区服刑人员,其基本信息全部录入社区矫正网络系统,全部落实“四帮一”的监管帮扶措施,对重点对象全部实行手机定位跟踪管理,每周进行一次电话汇报,每月组织集中点验并开展法制学习、公益劳动和书面思想汇报,每月与公安派出所就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比对,先后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7名被告人、罪犯进行了调查评估,目前无一例脱管、漏管,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今年5月市县两级政法系统在阳和对社区矫正人员突击集中点验时,所有对象按时到场,参与集中训话、进行公益劳动,深受领导赞许。同时针对近五年的16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做到人档归一,落实 “三帮一”( 一名乡干部、一名村干部和一名党员或组长)制度和“三包”(包管理、包教育、包安置)责任制,他先后走访谈话150人次,落实责任田土1人,介绍指导就业3人,解决临时救助4人1200元,协调处理相关矛盾纠纷5起。
弱势人群的法律帮手
为了让困难弱势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的阳光,全面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智军所长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凡是涉及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及农民工和医疗、交通事故赔偿、企业权益及群体性事件等方面案件,他实行零条件、零门槛受理,3年共办理援助案件32件,帮助受援人追索抚养、赡养、抚恤、劳动报酬及挽回各种经济损失110万元。今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六)春节期间,朱某饲养的狗将本组村民陈某某等五人咬伤,产生狂犬病预防、伤情治疗费用数千元,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法足额赔偿,众受害人便组织二、三十名亲友,大闹朱某家,在打斗一触即发之际,值班的智军所长赶到现场,大声说:“我是司法所所长,有什么事,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随后他组织协调小组,通过5天调解,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有效维护了各方的权益。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史廷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