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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少年审判综合庭首案宣判
2013-06-21 12:56:13 字号:

  慈利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钰 唐美华)近日,慈利法院少年审判综合庭首案进行宣判,未成年人万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被告人万某某自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先后在本县杉木桥镇盗窃作案8次,盗得现金210元、复读机1部、铁球13个等物品。

  被告人万某某入户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庭审中,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对被告人万某某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的表现、监护教育、帮教等进行了调查,并将法庭教育贯穿于整个庭审过程,使被告人万某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和应受刑罚处罚,宣判后,法庭组织到庭人员开展了法庭教育。法定代理人不仅对被告人进行了亲情教育,也明确认识到今后需要担负教育子女的责任,被告人万某某也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法院在作出判决的同时,法官妈妈寄语万某某分析犯罪原因,帮助、鼓励被告人回归社会。

  今年上半年,湖南省高院批准该院为张家界市基层法院中设立的第一个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这是该庭受理并宣判的首起案件。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李钰 唐美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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