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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溇澧市场返还原物纠纷案
2013-06-05 11:02:51 字号:

  

 

  溇澧市场内景

  

 

  法院公告

  

 

  执行现场一

  

 

  执行现场二

  

 

  执行现场三

  慈利新闻网讯【记者 秦芳】6月3日,为兑现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先予执行了县市场服务中心与原溇澧市场承租户之间的返还原物纠纷案。

  执行现场,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拍照、摄像登记,装袋、编号、公证人员和其他相关见证人签字然后加贴封条的程序,对拒绝履行已于5月15日下达的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继续占有溇澧市场摊位或门面的承租户,进行了强制搬迁。

  溇澧市场由县工商局修建于1992年。近年来因年久失修,多次受到市、县消防部门黄牌警告。2012年11月,溇澧市场的产权及管理单位县市场服务中心决定对溇澧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重新招商,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告知各承租户不再续签于2012年年底到期的租赁合同。今年1月,县市场服务中心公开招标,与湖南省梅尼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升级改造租赁合同,并与之约定对主动搬出的承租户给予一定的搬迁补助费用。此后,原租赁户中的19户主动搬出,71户不同意搬迁并继续占有原租赁门面。

  今年4月,县市场服务中心将拒绝搬迁的原租赁户诉至县人民法院,同时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经过审查,县人民法院认为申请符合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于是在5月13日向拒绝搬迁的经商户送达了民事裁定书,限期在3日内履行,并在当月18日张贴强制执行公告。

  6月3日,除去撤诉、自行和解、主动搬迁的户数,仍有49户继续占有摊位或门面,县人民法院组织力量对该案进行了强制执行。当天,县检察院、公证处等单位派员到场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公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零阳镇政府等单位协助执行。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秦芳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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