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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财政所“三严”强化一事一议资金管理
2013-05-06 09:03:45 字号:

  慈利新闻网讯(通讯员 宋小明)为把“一事一议工程”打造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本着“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的目的,溪口镇财政所采取三严重措抓一事一议资金管理

  一、严把工程立项关,实行评审立项、兼顾公平、区别对待。一是财政所对申报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看是否符合公益事业范围,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符合真正惠及民生。二是对符合条件申报的工程项目,由各村支部书记和政府干部共同评议,然后由党委政府审定,最后报财政局审批。三是在项目审批中倾向于边远山区、贫困地区、道路和农村安全饮水。

  二、严把工程质量关,实行事前评估、跟踪督查、事后监管。一是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支部提议、村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策程序公开,决策结果公开),结合村内实际,对“一事一议”工程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分布实施,并在村内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每次公示在7天以上,确保真正发挥效益。二是镇纪委和财政所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各工程进度和质量,并选派群众义务监督员,对工程进展、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每个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使一事一议工程直正惠及群众。三是项目验收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落实项目后续管护措施,凡管护办法没落实到位的,不予验收,不拨下欠工程款,确保项目建成后,群众长期受益。

  三、严把资金使用关,实行专款专户、捆绑使用、结算公开。一是项目竣工验收后,财政所对该工程自筹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支农资金捆绑使用,放大强农惠农政策效用。二是由乡镇财政所凭群众筹资缴款单、财政奖补资金用款申请,镇劳保站签署意见后,经镇公益事业领导小组签批后,报乡财政所审核办理拨款手续。三是要求报账时据实填写村组资金开支申报单,并附有具体经办人、负责人签名、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的真实有效支出凭证。实行工程承包的项目,报账时需提供承包合同,工程款税务发票等。

  该镇2012年开展的“一事一议”工程,7226人受益,总投资91万元,共建饮水池 3个,使 520 人喝上了放心水,新修公路16公里,硬化公路0 .5 公里,整修水渠 2公里,解决910 亩农田灌溉,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一起信访事件,真正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融洽了干群关系。2013年的10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截至目前,已翻修一座长50米的滚水坝和硬化通组公路0.8公里,计划还硬化通组公路0.8公里,新修通组公路8.2公里,新建两个饮水池,解决1000人的饮水困难,整修灌溉水渠3公里,解决500亩农田灌溉,预算总投资19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30万元,1万人受益,形成政府补助、部门支持、社会捐助和群众筹资筹劳相结合的长效投入机制。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宋小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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