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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示范开庭审理一行政诉讼案
2012-08-02 17:08:46 字号:

  慈利新闻网讯(通讯员:朱爱国 李迅 聂菁)7月31日,慈利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和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及审管办全体干警组成庭审观摩评议小组,对该案庭审进行现场观摩。

  2011年7月的一天,慈利县某公司员工尹某受公司主管指派乘坐同事徐某驾驶的车辆前往一乡镇办公事,途中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公安交警部门勘验认定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乘坐人尹某不负事故责任,随后尹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12年3月8日,县人社局认定尹某之伤属工伤。某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对尹某实施救助,与其达成补偿协议并在其工伤认定申请前双方已解除劳动合同,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天,法院2名审判员和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经审理认为:本案第三人尹某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县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并无不妥。在休庭协调过程中,原告某公司对尹某现状表示同情,愿意积极调处公司与尹某的纠纷,通过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分析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政策的引导,原告某公司最后撤回行政起诉。庭审结束后,庭审观摩讲评组成员按照规范化庭审程序的要求,在对庭审活动给予肯定的同时,重点指出了不足之处,就该案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庭审程序、庭审礼仪、庭审驾驭艺术、合议庭合议等每个细节都分别进行了指导讲评并现场计分,

  党组书记、院长彭军在观摩后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庭审示范观摩的重要意义,二要通过庭审示范观摩切实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三要经过庭审达到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力的目的,四要严格庭审规范,提高法官威信、法律权威。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朱爱国 李迅 聂菁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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