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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国太桥乡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管理
2012-07-06 09:08:32 字号:

  慈利新闻网7月6日讯(通讯员 宋孟笔 )“感谢宋部长,陈主任,我这就有了尊严……”这是慈利县国太桥乡广口村当事人刘某因一起打架受伤事件得到公正协调处理后,激动地对该乡武装部长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副主任陈忠初说的一番话。

  今年6月24日刘某与同组同院子同家族4人因通组公路损坏、通行等问题发生打架事件,导致刘某右手无名指受伤。事因是通组公路损毁,损坏了刘某家菜园地,刘某为保护自家菜园地在通组公路上占道堆访水泥砖作护栏,影响群众出行而导致矛盾纠纷。事件发生后,乡联村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了调查和协调,达成初步处理意见,但双方言词激烈,最终未和解,还有激化之趋势。应双方当事人及村支两委要求,7月4日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与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了走访调查,全面了解情况,并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诉求和意见,经过乡、村两级长达近9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达成谅解并签下调解协议。

  这次调解是我乡在创新社会管理的一次成功探索,在调解中我们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的作用。一是在调解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当事人、旁观者等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处理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纠纷,抛弃过去哪些不合法、不文明的处理方式和行为;二是倡导和谐主题,充分分析当事人的诉求和愿望,同时根据双方当事人“住在同组、同院落、同宗族”等特点,积极倡导“村组和谐、院落和谐、宗族和谐”目标,寻求和谐共同点,从而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三是发挥亲朋戚友的说和、解释和劝导作用,营造和谐的调解现场环境;四是多事一起调解,在这次调解中,一方当事人还因其他合理合情要求,也一并得到了协调处理;五是坚持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的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刘某得到对方药费、误工等相关经济补偿2800元,并握手言和。

来源:慈利新闻网

作者:宋孟笔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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